州纪委监委驻党办纪检监察组在对9个驻在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督导检查中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一是摸清摸准监督单位底数。深入9个驻在部门开展摸底调查,详细了解驻在部门机构设置、班子配备、人员编制等基本情况,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督促被监管单位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二是强化督导,督促维稳措施落实到位。通过电话询问、谈话了解、现场督查等方式,对驻在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维稳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反映出,各单位均能严格按照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维稳工作部署要求,未发现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及时敲打“警世钟”。党办纪检监察组9个驻在部门 将《自治州部分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逐字逐句象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党员干部从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中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筑牢思想防线,紧绷纪律之弦,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四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督查中,驻党办纪检监察组立足早提醒,针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轻微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谈话67人次,及时警示教育,通过“咬耳”“扯袖”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五是长效监督“促改进”。驻党办纪检组组长深入基层下乡蹲点督导精准扶贫工作,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面对面了解精准扶贫是否有“慢节拍”“耍滑头”等现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