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纪委监委驻安监局纪检监察组以州应急管理局某监察对象领取专家评审费举报线索为抓手,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公职人员以评审专家名义,领取评审对象的专家评审费,在前几年是普遍存在的,属于兼职取酬,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存在着一定的廉政风险,十八大以后是不允许的。”接到线索转办后,驻安监局纪检监察组首先发声。
在监督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先后查阅了该局有关安全评审的规定,发现2014年1月原州安监局党组曾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全州安监干部在组织或参与安全评审过程中,不论是否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今后都不得以专家身份拿评审费”,但未形成制度规范面向局机关及全州安全监督系统印发执行。
为化解廉政风险、维护公权力的正确行使,驻安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州应急管理局于近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评审工作要求的通知》,明令禁止全局工作人员以专家身份收取评审对象评审费,并印发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参照执行。《通知》的印发执行,标志着州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规范操作流程、加强过程监督、严明工作纪律上有了制度可循、有了规范可依。
州纪委监委驻安监局纪检监察组着力加强日常监督,擦亮“探头”,当好“哨兵”,结合被监督单位行业特点,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压实被监督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被监督单位把好“廉政”关。(州纪委监委驻安监局纪检监察组王园园、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