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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昌吉州党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日期:2025-12-15 19: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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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党委部署,十二届州党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州党委9个巡察组分别向提级巡察的2个县市人民检察院、5个县市人民法院和常规巡察的奇台县芨芨湖镇、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镇“一对一”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区州党委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视问题,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组织高度负责、对干部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举一反三整改,从责任、作风、机制层面查漏补缺,切实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压实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扎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带头改,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要动真碰硬抓整改,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谋划“十五五”时期工作结合起来,着力纠治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管党治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监督,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巡察机构要抓好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要用好巡察成果,推动解决行业性、领域性问题。

据了解,州党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