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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司法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州党委 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8-13 20:12:09
文章来源:州党委巡察办

根据党委统一部署,202465日至712日,党委第巡察组对州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91日,党委巡察组向州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自觉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对党忠诚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指导督导组、档案组3个专项工作组,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推进整改要求全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党组书记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工作,全面推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措施细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节点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明确任务目标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党组紧紧围绕“问题整改要见底、长效机制要建立、各项工作要提标”的工作目标,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整改,全局上下人心思进、事业思干、发展思变的良好态势已经形成并不断巩固。

二、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整改落地见效

1.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在学深悟透基础上,充分履行统抓法治建设职能,筹备召开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总结评估,出台《昌吉州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2.发挥法治督察作用。一是科学制定法治督察工作方案,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行政执法领域开展“小切口”法治督察,深入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43个,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046卷,形成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的全链条整改落实闭环机制。二是将法治督察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和民主测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述法工作模式,2025年全州开展专题述法134场次,述法人数1619名,是2021年初次述法人数的4倍。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昌吉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抽检率达100%,抽查结果已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落实中办、国办工作部署,基本建成覆盖州县乡三级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形成了“州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属地监督、州直部门层级监督、基层司法所协助监督”的工作格局。二是完成州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名录工作,州、县(市)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干部增至31名。全面明确州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督职能机构和人员,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72名,81个基层司法所将行政执法监督列入工作职责。制定公布《昌吉州、县(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指导清单(试行)》,明确行政执法协调指导监督事项29项。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四项制度”,州县两级共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监测点123个。

5.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一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专项督查机制,州、县(市)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围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内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41轮次、执法案卷集中评查33轮次,实现重点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全覆盖。二是深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全疆率先推行“扫码入企”模式,建立执法人员库、企业库、检查计划库“三库”,帮助941家企业生成“一企一码”,压减涉企检查频次40%以上坚持定期向州人民政府呈报全州年度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分析报告,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执法。

6.增强依法决策水平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核)率100%。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推进合法性审查(核)事项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二是创新州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实现法律顾问统一选聘工作模式,州县乡三级党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推动法律顾问实质性发挥作用。

7.规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管理。一是各县市均已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规范化率达100%。二是积极协调将“四位一体”帮教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州党委政法委执法检查范围,定期开展常态化走访入户、思想教育、法律宣传、困难帮扶等工作。三是创新开展“律矫同行”“律帮同行”活动,帮助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依托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基地70家,全州安置帮教对象就业率达95%以上。

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清理,废止(修订)涉企行政规范政策性文件17件,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二是建立企业法治体检中心,深入开展“律所联商会”“百所进千企”“律企同行·法护营商”等法律专项活动255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783次,审查合同421件,查找法律风险隐患74条。三是加强涉企行政复议,组织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听证17场、实地调查6次、已经达成的8份调解书已全部履行完毕,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40余万元。

9.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区州党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7次、研讨1次。二是结合“八五”普法验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相关单位普法清单。三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融入法治夜市、“法治文化下基层巡演”等活动,增强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制定《州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解方案》,压实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三是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风险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局党组研究审议意识形态工作2次,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3次。

11.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出台《昌吉州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昌吉州四所一庭(室)一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保障和资源力量统筹配置全州司法所业务用房所均150平方米以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率达100%。二是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司法行政工作资料汇编600册、民法典1100册。目前,全州共有专职司法所协理员157名,较20249月增长3%,队伍建设稳定向好

12.推动构建“大普法”格局。一是全面深化“八五”普法,抓实“一抓三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任前考法等十大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考核等内容,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评议,州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委等5个重点执法单位现场评议,三是压紧压实普法责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治文化下基层巡演、“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夜市”等活动5000余场次,“昌吉普法”抖音、“玛检说法”、“张警官在线”等普法品牌深入人心,法治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时效性显著增强。

13.提升村(社区)法律服务水平。督促指导各县(市)修订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细则和工作清单,重新梳理全州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对于超过5个村(社区)的已完成调整。目前,共审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其他管理规定327件,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查合同文书973件,化解矛盾纠纷1220件。

1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党组书记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制定党组班子及成员落实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和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后3次组织学习《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昌吉州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后续跟踪管理办法》及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三是建立定期研究听取报告机制,先后3次听取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向下传导、向深延伸。

15.强化行业考核结果运用。一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2名相关责任人度考核等次定予以调整,扣发当年奖金,并将最终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司法厅。二是强化律师、公证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执业资格延续、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持续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16.推动机关纪委履职尽责紧盯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围绕机关“人、财、物、权”等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动态风险防控运行机制,制定防控措施75条,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17.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一是完善局党组重大议事规则,将财会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财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修订印发《昌吉州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昌吉州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所有采购事项均在政采云平台比价采购。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资产清查、打码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出入库等工作管理,认真做好采购物品入库登记。

18.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一是加强与准东经济开发区沟通协调,目前准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并运行。推动奇台县与吉木萨尔县、木垒县签订结对共建机制框架协议,实现法律服务资源共享。二是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多元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综治中心,实现群众法律需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三是制定下发《昌吉州“四所一庭(室)一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试行)》,发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信访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资源力量,推动服务向村(社区)延伸。

19.规范处理信访事项。一是严格落实《昌吉州涉法涉诉信访复盘溯源工作机制》,制定昌吉州司法局信访工作台账,对符合信访工作条例的信访事项依法受理。二是召开第四届律师协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确定律师协会奖励和惩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发挥行业惩戒委员会作用。

20.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吸纳公检法司等单位和村(居)委会退休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对不履职调解员进行清理。二是修订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作保障。目前,全州已清理109名长期不履职调解员,共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1243名,较2023年增长38.9%,占比调解员总数32%。

21.推动协会党建发展。一是推动全州基层律所党组织全部纳入州县两级司法局统一归口管理,形成条块协同、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落实党组定期听取、研究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力量,新增设1名专职副书记和1名党建专干。三是在律师协会的职能委员会中专门设立党建指导委员会,强化协会、行业党委联动,共同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22.规范党支部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五个好”规范化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工作,局机关第三党支部、昌吉市庭州公证处党支部、新疆广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评为2024年度“五个好”党支部。二是建立党建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到联系党支部,对下属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展1次督促指导,确保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严谨。

23.提升律师行业党建水平。一是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制定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州司法局班子成员联系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制度,基础薄弱党组织选派5名党建工作指导员“一对一”开展帮扶指导,开展党的理论进律所、党的建设进章程、党的骨干进管理层、党的工作进团队、党建成效进考核“五进”工作二是把党的领导嵌入治理结构、党的建设融入执业活动。新疆联明律师事务所被州党委组织部确定为全州“三新”领域党建观摩点,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4.推动律师协会换届。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新疆律师协会章程和昌吉州律师协会章程,熟悉换届工作流程,确保协会换届规范有序。二是根据《昌吉州律师协会章程》规定,20241123-24日,组织召开了第四次昌吉州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

2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制定《昌吉州司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措施》,注重考察干部政治品质、工作状态、工作实绩、精神状态和群众口碑。三是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培养计划,开展“担当作为好干部”调研评选,培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

26.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局党组充分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4次专题听取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汇报,推动整改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二是建立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机制,2023年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昌吉州党委由本局认领的4个问题已于202411月前全部完成销号。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我们将保持高压态势紧盯不放,持续用力。同时,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将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整改成果取得有效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全力抓实抓好建章立制。为从根本上解决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巡察整改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从而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目标。

(三)切实抓实抓好学习教育。我们将坚持把学习作为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转变作风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再深化、认识再提高、整改再深入、工作再推进,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94-2342708通信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7楼。邮政编码831100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党组

                         20258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