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5月22日,州党委第三巡察组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社会保险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8月30日,州党委巡察组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社会保险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精心部署,启动整改工作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问题反馈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逐一梳理研讨问题,逐条剖析成因,研究制定了《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启动整改工作。
(二)严格实施,确保整改成效
局党组先后12次召开党组会、多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整改事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承担整改责任,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责任到人。
(三)建章立制,做好成果转化
党组班子成员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整改过程和建章立制过程深度融合,建立完善制度33项,扎好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反弹。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州人社事业发展相结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在工作推进中体现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不断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督促各党支部常态化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日、“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首学制度,持续推进政治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督促指导社保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全面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跟进学、反复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领导干部讲党课、人社业务大讲堂、交流研讨等方式,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效果,强化理论武装。对社保扩面、惠民政策落实等社保重点工作,按照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学用结合、督办落实四个步骤实施闭环管理。
2.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各中心党总支会议、各级党组织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来推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教育警醒全体干部,自觉提升为民服务的主动性。引导党员干部在细照笃行中改进工作作风。二是严格落实经办制度,优化调整业务流程、不断规范业务经办人员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积极开展信息比对,精准定位并督促企业依法完成参保登记。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丝路同源·智惠闽昌”就业、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入企培训,切实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业务经办水平,提升企业职工参保意识。三是组织各县市开展全州企业用工情况书面审查工作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专项培训,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规范。摸清实际用工企业数量,结合实际扩大书面审查履盖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规范用工。严格实施分类监管,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四是定期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开展重大行政决定集体会商,对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积极寻求司法部门法律意见,统一法律观点。细化案件办理内部审核工作流程,逐项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
3.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积极开展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项目申报,推荐一批少数民族青年专业骨干赴高校、科研院所参加培养。赴外省市开展引才活动,向各地优秀人才宣传新疆昌吉情况和人才政策,宣传优秀人才典型事迹,引导各类人才了解新疆、宣传新疆,讲好新疆故事,为新疆代言,助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指导就业服务中心开展企业用工调研,掌握企业用工岗位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就业服务。
4.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根据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和昌吉州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发布《昌吉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目录,提高补贴标准。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优化办学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促进产教融合。鼓励企业通过企业自主、校企合作、“双师”培养等方式,积极开展岗位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在岗职工培训。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昌吉州“庭州英才”人才培养计划庭州工匠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氛围,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动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资格的备案申报,做好技能等级评价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制定《2025年昌吉州工伤预防项目方案》,深入县市、准东园区企业、危化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工伤预防万人进企业培训。在全州集中投放工伤预防公益广告,举办昌吉州工伤预防“走进奔跑者”主题宣传活动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20周年和职业病伤害保障试点两周年纪念宣传活动。三是推进就业惠民工程,2024年全州城镇新增就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42%;开展州级劳务品牌认定工作,全州通过劳务品牌带动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9400余人;开展劳务输出组织(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机构)带动就业积极性;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1131”就业服务举措和实名制动态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注重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和消除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对下属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指导力度,主动督促下属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运用人社系统发现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召开全州人社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将警示教育与党纪学习教育、“第二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坚守纪律底线,心怀敬畏之心,不断增强约束和自我净化能力。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各类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督促业务科室做到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督促财务人员做到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做好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持续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6.强化机关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一是组织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围绕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由机关纪委定期对廉政风险点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解决。二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常态化、反复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法规制度,认真抓好《党组议事规则》落实。及时纠错,立查立改,局党组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违规党员干部给予处理。
7.坚决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一是持续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昌吉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指导各县(市)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强化公益性岗位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开展,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二是指导社保中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作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点内容。指导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部追回违规领取失业待遇,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积极向自治区提出需求,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制约、提醒功能,规范审核流程,建立事前核查比对制度。三是严肃社保稽核工作。加大对未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稽核力度,对未缴纳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问题进行核查,并全部予以追缴。制定完善《昌吉州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实施方案》《昌吉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强基固本阶段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经办内控监督工作。
8.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严格财务报销制度落实,督促财务人员加强票据审核,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9.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项目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制作新疆税务个人发票开具流程图,对抽调专家开展培训,做到依法规范报账。二是邀请州财政局开展采购业务专题培训,引导干部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树立依法依规采购意识,规范采购操作规程。要求财务人员履职尽责,严把审核关,全面应用“政采云”平台开展电子化采购。三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将技工培训相关操作设备拨付于奇台高级技工学校。进一步加强资产购置、验收、调拨、核销等管理,及时做好登记,办理相关手续。落实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定期组织固定资产全面盘点清查,保证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完整有效,做到账实相符,物尽其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0.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财务开支项目展开认真自查,严格规范资金的开支范围,指导就业服务中心及时召开总支会议,对干部日常管理、公车管理、“三重一大”等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需报请人社局党组会研究的,及时提请局党组审议。
11.发挥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持续推动“两新”组织建设、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级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各县市(园区)对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等级评价,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督促各县市(园区)做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指导工作,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单独组建党组织、联合建立党组织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全覆盖。打造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示范点,积极开展党建示范点申报工作,昌吉市英才职业培训学校被评为自治区级“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建示范点。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2.坚决杜绝问题边改边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相关要求,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安排部署巡察整改事宜,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在抓整改落实上出真招、求实效。指导下属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论党的自我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切实提高巡察整改思想认识。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学习,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各项就业资金科学规范使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各项要求,努力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持之以恒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成效但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坚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确保实效。同时,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坚持党要管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慎始敬终、警钟长鸣。注重抓早抓小,立足于教育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等措施进行处置,防患未然。
(三)坚持正风肃纪,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州党委有关规定要求,在厉行节约、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方面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整治作风问题。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狠抓作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四)坚持统筹结合,用好用实巡察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同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实现全年任务目标结合起来,用好巡察利剑,在推进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持续精准发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电话0994-2206018;通讯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劳动保障大厦机关纪委405室;邮政编码:831100。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