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5日,昌吉州党委第五巡察组对昌吉高新区党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4月17日,昌吉州党委巡察组向昌吉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召开党工委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坚定不移地向问题开刀,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整改落实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二)推动从严从实抓整改。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实际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强化责任落实。
(三)强化跟踪问效抓整改。专门成立由纪工委书记牵头的指导组,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整改日常督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第一责任人”靠前抓整改。党工委主要领导主动履行整改责任,亲自参与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聚焦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整改落实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昌吉高新区2024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纳入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围绕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深化改革等内容做重点发言,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涉及营商环境方面警示案件等文件精神,按照“五个一批”的处置原则,盘活“僵尸”企业。组织参与“‘链’上昌吉 融入‘丝路’品牌招商”等活动,实现企业上下游产业链项目签约。
3.通过党工委工作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高新讲堂”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以案释法”“法宣在线”等学法培训300余人次,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处理各项工作的能力显著增强。建立了执法检查责任倒查机制,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回头看”。
4.全力支持存量企业达产增效。制定《2024年昌吉高新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级联动挂钩帮扶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昌吉高新区综合评价排名争先进位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常态化跟踪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扎实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开展精细化跟踪服务。
5.加强产业链招商,围绕特变电工产业链、蓝山屯河关键应用领域、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招引项下游关联企业。推进跨区域战略合作,与泉州台商投资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坚持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包保工作机制,全力解决制约企业投资建设的要素保障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有专人跟进、积极推进项目落地。
6.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落实《昌吉州人大引进培育“二十条措施”》,鼓励企业与高校博士生开展校企合作。实施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组织企业申报区州人才项目,引导企业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申报,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同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西部中心,向企业推荐高校的科技成果,发挥好丝路联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作用。
7.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月组织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巡查频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巡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移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制定下发《高新区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及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复工复产专项考试,并对潜在风险点进行专项培训。建成全疆首个智慧管理园区平台,全面提升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探知、预警和应急指挥能力。
8.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有关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规定,进一步领会掌握了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强化了党的领导。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工委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主动接受高新区纪工委监察组会前跟进监督、会中全程监督、会后精准监督,仔细审核参会人员,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其不得列席会议。。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9.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专人对2021年来各项差旅费报销、工会发放福利事宜进行全面核查,制定了《高新区因公赴疆外出差伙食及市内交通补助审核拨付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差旅费”报销相关要求,对各部门差旅费实行动态核算监控,对照标准加强审核无违规报销现象发生。
10.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政策,每月对非税收入合规性、国有企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进行检查,均符合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工程项目转固定资产工作,对已竣工的项目已完成转固。
11.安排专人梳理未批先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历年超付工程款项目,对相关责任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1人次,并清缴追回有关费用。建立健全《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流程》《高新区市政工程内控管理等制度》,坚决杜绝超付情况的发生。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2.实施园区党建提升行动,研究非公企业党建、阵地建设、发展党员等党建相关问题,研究制定《昌吉高新区党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昌吉高新区2024年基层组织建设要点》《昌吉高新区2024年非公企业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党工委班子成员包联基层党组织制度,累计到所联系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指导、调研125次。
13.加强对园区基层党建人力财力的支持。及时调整充实机关党委、企业党委组成人员,完成了机关纪委人员改选工作。强化党建指导,召开企业党组织书记座谈交流会议,举办非公企业党建“园区”说事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安排部署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举办了党纪学习教育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持续引导园区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14.制定了《昌吉高新区2024年非公企业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建立党工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企业党建工作机制,选派机关党员担任企业党建指导员,开展“党建+”,积极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反映的困难诉求。实施非公企业党员“双培双引”活动,在企业出资人或管理层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共8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已纳新党员12名。
1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动态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通过调动、双一流高校选调等方式补充干部,年龄和学历呈现一降一升的良好态势。加大空缺岗位配备力度,对现有岗位空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及时补充空缺岗位。严格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对符合晋升职级条件的人员认真审核,及时兑现待遇,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6.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昌吉高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责任清单》,班子成员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了常态。党工委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向下传导、向深延伸。制定并实施《昌吉高新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思想政治、议事决策、权力运行、等7个方面,加大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的风险梳理,增强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认识,降低廉政风险。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7.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中心职能已从财政部门调整至市政公用管理中心。积极协调解决“以燃气补贴名目发放补贴”问题,通过向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农高区发函说明相关情况,目前燃气补贴已退回。公务车运行费开展自查,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财政局审核把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控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全面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确保“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
18.邀请上级审计部门在高新区对历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解剖分析的形式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执行财务相关规定的意识。全面开展“支付临时工工资仍未开具劳务发票”问题自查工作,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严格执行《昌吉高新区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相关财务手续,未发生报销资料不全、程序不规范的票据现象。
19.深入学习《自治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推行公务卡办理制度,优化财政部门内部审核机制,设立了综合业务工作人员,动态监控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台账化管理的方式严控经费支出,未发现“三公经费”超标现象。
三、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对政治意识、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能力、政治水平的一次集中检验,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州党委工作要求在高新区落地生根。
(二)坚持久久为功,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本着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的原则,持续抓整改、抓落实。及时补充完善形成的新的整改措施,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三)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巩固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以点上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四)坚持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改革发展。坚持整改落实作为推动改革和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成果运用,为把昌吉州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贡献“高新”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60162;邮政信箱:昌吉高新区科技大道9号;电子邮箱1798543584@qq.com。
中共昌吉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