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自治州监委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任会议,优选聘任15名特约监察员。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唐晓兵向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会议指出,昌吉州监委特约监察员制度建立5年以来,州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与纪检监察机关同心同行,积极发挥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舆论引导作用,讲真话、敢批评、真监督,及时指出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补短板、强弱项的意见建议,助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会议强调,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性安排,回应了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社会关切。新一届特约监察员要提高认识、提升站位,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的高度,准确把握肩负的光荣使命,切实增强当好特约监察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忠于职守、忠诚履职,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当好“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联络员”;做好舆论引导,当好“宣传员”,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要珍惜信任、珍惜荣誉,严格按照规定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树立和维护特约监察员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整体部署,搭建活动平台,组织特约监察员实地走进机关,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检查、群众接访工作,在起草全会工作报告、制定重要法规制度以及开展重大专项工作时,充分听取、吸纳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好定期情况通报、列席会议、学习培训等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年度履职台账,高质量服务保障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