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公开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2-04-30 10:37:07
文章来源:奇台县纪委监委

“五一”、肉孜节和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奇台县纪委监委对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一、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人民政府二级科员努尔孜帕·夏合力旦以帮助他人撰写诉状为由索要钱款,损害公职人员形象问题

2020年6月至2021年11月,努尔孜帕·夏合力旦在下沉至大泉塔塔尔族乡石门泉村村委会工作期间,凭借其司法从业经历,接受大泉塔塔尔族乡大泉湖村村民代某和五马场乡阿哈什胡拉克村村民塔某请托,帮助二人撰写子女抚养费起诉书和离婚起诉书,先后向代某索要报酬300元、向塔某索要报酬500元。努尔孜帕·夏合力旦收取报酬后,以工作忙为由未撰写起诉书。直止案发后,才将上述钱款分别予以退还,严重损害公职人员形象。努尔孜帕·夏合力旦在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2021年12月29日,受到记过处分。

二、奇台县西地镇沙山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章德元违规使用公款聚餐问题

2016年1月至9月,章德元在担任西地镇西地村沙山子片组组长期间,对上级规定置若罔闻,以元旦、春节节庆犒劳村组干部为由,先后在奇台县隆泰祥大酒店、老掌柜餐厅违规用公款组织西地镇西地村沙山子片组干部、十户长、小组长等20余名人员聚餐,共计花费4008元。2016年5月,经章德元、西地镇沙山子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某签批同意,聚餐产生的费用从西地镇会计站报销。2021年12月29日,章德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奇台县审计局原副局长张彦忠借培训学习之机绕道旅游并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2013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张彦忠在担任奇台县审计局副局长期间,在福建省厦门市参加业务培训后借机绕道至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贵阳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地游玩11天。并于2013年11月10日在奇台县审计局违规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游玩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共计2485元。2022年4月15日,张彦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奇台县五马场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解恩斯·库要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3月至201412月,解恩斯·库要汗在担任半截沟镇石河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奇台县村党组织书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自定标准,先后4次使用村集体资金变相以“加班费”“交通补助费”“古尔班节福利”等名义违规为石河子村村委会26名工作人员多次滥发津补贴共计76664元,其中解恩斯·库要汗本人违规领取6300元。2022214日,解恩斯·库要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虽然表现形式不同,有的变相滥发津补贴,有的违规使用公款吃喝、旅游,甚至不顾及公职人员形象,向身边群众伸“黑手”,但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在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禁而未绝,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社会风气,在社会上影响极坏。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节点”为“考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守重要节点,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重拳出击,对隐形变异行为精准发现,有效破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抓作风,改作风上走在前,作表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发挥好“领头雁”作用,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会民风保持向上向善,为推动奇台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