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队伍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昌吉州纪委监委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勇于自我革命,严把内控关、履职关、纪律关,努力锻造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严把政治关,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持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和深刻领会“国之大者”作为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牢固树立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一盘棋”思想,将本机关开展内部监督调研、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等成功经验向县市推广复制。制定《昌吉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8个方面28项落实举措,主要负责同志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履行好领导责任。重点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州纪委常委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加强管党治党的工作措施,不断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建立完善《昌吉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昌吉州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等监督检查类制度16项。
严把内控关,全面推进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梳理纪检监察干部13类103条廉政风险和权力运行清单,制定《昌吉州纪委监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不定期开展监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信访、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自办案件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等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类制度33项,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的经常性督办、全过程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内控机制。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抽调办案人员实行脱密期管理等内部监督类制度6项,最大限度控制知情范围,确保案件安全保密。
严把履职关,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落实双重领导,明确州、县(市)纪委监委向上一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107项,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县市纪委监委主动向州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干部监督工作,对县市纪委监委办理的纪检监察干部重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跟踪督办、跟进指导,推动上下贯通、一体执行,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开展内部督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中加强沟通协作的办法和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方案,分4轮次开展对7个县市纪委监委、13个派驻(派出)机构、12个州直企事业单位纪委(纪检监察组)的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52个,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把纪律关,坚决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强化廉政档案管理,按照“一人一档、动态更新”要求,明确18类39项廉政档案填报事项内容,要求全州14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如实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本人收入、房产、投资等情况,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亮明“家底”,如实填报本人及配偶、亲属的年龄、职业、家庭住址等信息,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直系亲属违纪违法被给予处分情况,以及个人和近亲属参与投资股票、配偶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情况,把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从“工作圈”拓展至“生活圈”,延伸至“八小时之外”。每年选取部分填报内容进行重点抽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抓实纪律作风,制定《昌吉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严禁”》,列出严守六大纪律、日常行为规范等十个方面42项禁止性行为负面清单,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作风规定提出刚性制度约束。加强警示震慑,制定《关于全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在系统内通报纪检监察干部典型问题,组织干部参加违法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以“零容忍”的态度,更严的规矩、更强的约束保证队伍先进纯洁。强化警示教育,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2021年以来,全州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1件次,给予批评教育、诫勉及组织处理22人次,立案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州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管理室 周寅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