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我单位全部接受,并将认真研究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近日,在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召集的被监督单位会商会上,州党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按照《州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与党组(党委)会商沟通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驻州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面对面会商、提升会商质量,督促解决问题作为压实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
通过开列监督清单、制定监督方案等措施,每月对被监督单位开展全面监督,发现轻微、苗头性问题当场反馈,立查立改;发现典型问题,全组分析研判,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精准提出监督建议,由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以会商形式向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反馈,共同研究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党组(党委)聚焦反馈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症结,精准发力、对症下药,坚决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发生。截至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已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财务管理不规范等16个典型问题与6家单位“一把手”进行会商,提出整改意见,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整改动态,并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回炉补课。
“纪检监察组会商反馈的问题,反映出我单位内部管理机制还是不够健全,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健全的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促进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州社会主义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在会商问题整改过程中,州公安局、州统战部举一反三,开展相关问题专项整治,运用党委(党组)“第一种形态”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8件;州检察院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州社会主义学院建立《院务会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规则》等等.....被监督单位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33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达到了严管震慑的良好效果。
“探索建立会商沟通机制,是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下一步,我组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面对面会商反馈问题传导压力,不定期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压实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发现问题、定期会商指出问题、驻点督促整改问题,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该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驻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桑桢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