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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召开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昌吉州党委 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日期:2022-03-22 15: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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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自治州召开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昌吉州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海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7年以来,州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时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巡察,顺利完成州县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巡察格局不断深化,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彰显,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巡视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州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自觉把督促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任务,科学谋划制定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全面推进届内巡察全覆盖。

会议指出,今年是新一届州县党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全州各级巡察机构要精准把握政治巡察要求,围绕“六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推动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健全上下联动体制机制,合力推进巡察监督落细落实。要强化系统观念,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健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的联动贯通机制。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健全整改工作制度机制,切实做到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要加强巡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和监督本领,“两个维护”上作表率。

会议要求,认真开展好十二届州党委首轮巡察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调配好巡察力量,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把握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特点,做到精准监督,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强化纪律要求,将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巡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客观公正发现和反映问题,确保巡察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州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刚同志宣读了《关于十二届昌吉州党委第一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据悉,十二届昌吉州党委第一轮巡察将派出6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二”的方式,对自治州12个州直部门单位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州纪委监委宣传部  州党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