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等政治要求,围绕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持续强化自我监督,着力补齐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今年先后开展了三轮内部监督检查,对纪检监察组织党的政治建设、主责主业、作风建设等进行“全面体检”。
内部监督检查由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实施,统筹州县两级53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邀请4名特约监察员,组成10个监督检查组,对3个县市纪委监委和3个派出纪工委监察组、13个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工委)、12个国有企事业单位纪委(纪检组)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实现了全州内部监督检查全覆盖。结合被监督单位的实际情况,紧盯关键环节、要害部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靶向监督,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区州纪委全会部署、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监督,共发现问题274个。监督检查结束后,形成《内部监督检查情况反馈意见》,以清单方式向31个被监督单位进行反馈,明确具体整改要求;被监督单位接到反馈问题清单后7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共列出整改措施856条。下一步,州纪委监委将持续督促被监督检查单位抓好整改,并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内部监督检查帮助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既规范了工作,还让我们开展监督的底气更足、腰杆更直。”昌吉州纪委监委驻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通过近两年四轮次的内部监督检查,昌吉州纪委监委不仅实现了对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检查全覆盖,还拓展向国有企事业单位纪委进行延伸。同时结合实际,建立了《昌吉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严禁”》《昌吉州纪委监委关于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中加强沟通协作的办法(试行)》《昌吉州纪委监委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约束,规范了履职用权行为,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优化方式方法,抓好跟踪问效,促进成果运用,努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昌吉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州纪委监委 张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