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好监督职责,昌吉州坚持对象精准、内容精准、处置精准,始终在聚焦关键、盯住责任、体现精准上下功夫,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该州坚持对象精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关键少数”,把县(市)部门党政“一把手”、班子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人管钱管权的关键岗位作为监督重点,制定“一把手”问题直报办法和改进同级监督工作任务清单,更新“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政档案1002人次。
“县(市)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积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引领作用。”今年年初,昌吉州召开“两谈两述一评议”会议,对县市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谈话。
据了解,该州认真落实上级纪委与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和上一级纪委书记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要求,开展与7个县(市)、3个园区、78个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覆盖谈话,反馈整改问题2208个。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262人次,查处“一把手”15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得到有效压实。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为推动你单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职,强化问责整改,现向你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从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对症下药提出“补位”措施,及时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限时整改,建章立制,这已成为昌吉州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的常态。
为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该州坚持内容精准,始终聚焦党委(党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三项任务,紧盯群众反映多、廉政风险高的问题和领域,紧盯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末位表态等制度落实以及作风建设、巡视巡察整改情况,通过列席会议、专项检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监督整改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有力实现了通过监督“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今年以来,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列席党委(党组)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34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372条,被采纳369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9份,督促完善制定各类制度228项,督促各级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3649人次,同比增长43.2%。
“组织对我的处理客观公正,回访更加让我感到温暖,我会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今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近日,昌吉州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时,某单位党支部书记向来访人员说道。
为全面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该州坚持处置精准,把开展回访教育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具体抓手,严格执行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制度,建立问责案件分析研判和报备审核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的意见》,科学界定权责内容,准确把握问责范围、问责对象,依规依纪依法定性量纪,有效防止问责泛化、问责不精准的问题,真正把日常监督挺在前面,突出了“主业”,实现了“精准”,提升了监督实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900人次,各形态分别占67.8%、28.1%、1.9%、2.2%。建立问责报备审核机制,问责24人,处分19人,实施容错纠错1人次,为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完成对1044名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极大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州纪委监委宣传部 张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