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市党委统一安排,2021年8月1日至9月18日,对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涉农惠民(惠农)项目资金和城市规划建设领域专项交叉巡察,对市人民医院开展了巡审联动巡察。12月9日、10日,各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同时,将发现的一些重点人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州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一、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重视不够;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力度不够,改造厕所使用率不高;落实耕地地力保护政策责任意识欠缺,对相应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情况跟踪监管不到位;核查农机购置补贴及申报小麦补贴资金不严格,补贴资金申报表与实际享受政策情况不一致;落实惠民(惠农)项目建设不够有力,部分项目实施推进缓慢;部分惠民(惠农)项目资金长期滞留账户未发挥使用效益;挪用项目资金、专项资金问题长期存在;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二、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水利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水利工程补短板推进不力。水土保持工作抓得不实,违法违规图斑未整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有差距,“井电双控”日常巡查管护未形成合力,破坏计量设施、超计划用水等违法取用地下水问题时有发生。高效节水补助资金长期滞留;农业水价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农户未享受农业水价补贴。项目资金拨付审核不严,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四张清单”未落实,廉政监督乏力,对干部挂证取酬专项整治不彻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未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三、向市卫健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认识不足,推进健康昌吉建设有差距。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严格,基层医疗机构(含村社区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品种不达标情况时有发生;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未压实,奖扶专项资金未按时发放;项目工程监管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建设项目进展较慢;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扎实,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四、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人社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存在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政策实施不到位、执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有偏差、企业吸纳务工人员社保及稳岗补贴发放不到位;对人社系统惠民(惠农)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不严,职业技能培训班存在开班、考评不规范,个别培训班质效不佳,培训课时不足,申报补贴资料造假,虚报补贴资金追回不及时等问题;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五、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重要讲话精神理解不深不透,落实低保“精准认定、精准施保、精准兜底”政策有差距;涉农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管理不到位,存在高龄津贴发放不及时、死亡冒领、特困人员供养金审核发放不严和超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等问题;涉农惠民项目监管不严,“千家万户老有颐养”社区助餐工程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管理不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固定资产疏于监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边改边犯;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差距,推动解决民政行业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作为不够,“形式主义”问题整治不彻底。
六、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对“保”的理解不深、思考不透,2015年、2016年实施的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至今未交付使用;对项目监管不到位, 2017年至2020年实施的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开工、边施工边审图、先招标后审图等问题;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2017年至2020年已完工的项目,至今仍有部分项目未验收;对征收补偿款发放,拆除、清运费核算等大额资金支出监管不到位,存在征收补偿底数不清、资金管理混乱问题;公租房监管不力,租金清缴不及时;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七、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不深入,重造林、轻管护。维护规划权威性不够,调整控规不严肃,执行规划管理规范不坚决,未批先建问题依然存在;建设项目批后监管不力,行政处罚不精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支付率低,结余资金长期滞留账户;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牧民安置补助费发放不到位;涉农惠民(惠农)项目管理不严,挤占公益林管护专项经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土地出让金催缴乏力问题未举一反三抓整改。
八、向市人民医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抓常态化学习不力,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温差;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滞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对药品、专项经费监管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执行采购制度不规范,委托管理监管不到位,财务审核监管滞后,执行差旅费制度不严格,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发展党员工作不均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实,“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不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