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干部李某因醉酒驾车,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几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常态化监督与再监督,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就工作日饮酒、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查严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同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坚持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我后悔莫及。”该县某小学特岗教师陈某因为酒驾被行政处罚,同时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在县教育局召开的警示教育会现场,陈某现身说法,希望大家从她身上汲取教训,自觉提升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遵规守纪、知法守法的带头人。
该县纪委监委在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严肃追责的同时,还注重深挖细查背后是否隐藏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追查组织者、召集者、参与者的情况,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坚持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探头”“前哨”作用,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大对公检法等部门涉酒驾醉驾类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督力度,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立案、立案不移送等违纪违法情况,坚决追究涉事人责任。
“通过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不仅是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更重要的是提醒所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此为鉴,时刻保持党员干部的警觉性、纪律性,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 张庆祥 徐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