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委专项巡察公告

日期:2021-08-30 11:30:12
文章来源:阜康市纪委监委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将派出交叉巡察组开展涉农惠民(惠农)项目资金和城市规划项目建设专项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及对象

2021年8月30日至9月18日,对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涉农惠民(惠农)项目资金和城市规划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城市规划项目建设专项巡察。

二、巡察工作重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本轮巡察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法规开展,坚决贯彻“两个维护”,重点突出“三个聚焦”开展监督。

涉农惠民(惠农)项目资金专项巡察监督重点:重点监督检查中央和自治区惠民(惠农)政策下拨涉农项目资金在基层执行落实情况,着力查找相关职能部门在下拨涉农项目资金、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拨付、发放和领取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特别是监管不力、作风不实、工作漂浮、措施棚架、欺上瞒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查找履职不到位、惠民资金审核不规范、拨付不到位、该享受未享受以及违规享受、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套取骗取、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补贴资金等突出问题。

城市规划建设专项巡察监督重点:重点查看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查看城市居住区用地情况,居住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是否严格落实,查看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明确的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日照标准、公共绿地、配套设施和道路用地等指标是否严格控制,实地查看居民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批建不符、超标准建设现象;查看规划、国土部门批后监管措施是否到位,有无批建不符、修改详细规划后未及时补办相关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现象,是否存在违建、规避、少算容积率现象,是否存在住宅变商业后,公共配套设施未配套、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应缴未缴现象;查看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后,规划、国土等部门是否建立工作协作、协商机制,及时审核、补办相关手续。重点监督检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巡察监督重点:重点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中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以权谋私等问题,着力发现政府投资项目中违反招投标程序,应招标未招标、先施工后招标、先招标后出图、边施工边设计、投资超概算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个别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工程建设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工程项目监管责任缺失、违规拆分工程项目、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违规招投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违规聘任工程项目评标专家、违规监管执法、保障房建设滞后延期、安居房质量不达标、危房改造超面积超标准、入住房屋未验收、配套设施不全、住房档案信息资料缺失、“问题房”多发频发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未达到预期效果,违规截留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1.市自然资源局专项巡察组

信访举报电话:18109941702

电子信箱:1255856508@qq.com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巡察组

信访举报电话:18109941727

电子信箱:1255856508@qq.com

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市纪委监委办公楼入口、正邦郡宜酒店门口、畅岁园南侧入口、商贸城东侧入口、老客运站入口,被巡察单位办公楼门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组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特此公告。

                         阜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