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昌吉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干部谢江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6年12月,谢江生邀请服务对象姜某、马某等6名本市苗木种植户参加其女儿“百日宴”,并违规收取礼金共计4700元。谢江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财政局驾驶员张玉国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购买个人消费品问题。
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张玉国违反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购买香烟、食品等个人消费品,价值975元。张玉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姬绪强违规报销住宿费问题。
2017年4月,姬绪强请假探亲返回后,违规报销住宿费812元。姬绪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项目代建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斌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吴斌多次收受某建筑公司李某某以拉近关系为由所送汇嘉时代购物卡,合计2.5万元。吴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二六工镇十二份村党支部书记金春明未严格履行招标程序问题。
2018年3月,金春明未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在安装本村加压滴灌主管道工程项目中,仅与时任村委会主任兰某(另案处理)商议后,就决定由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事后,才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户代表补开会议,制作招标手续;2019年6月,又以相同方式决定由辖区内某园艺公司承建本村巷道绿化栽植项目。金春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显著成效,歪风邪气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从上述5起典型案例来看,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弄虚作假;有的对党的纪律要求不敬畏、不在乎,不收敛、不知止,既有隐形变异的新表现,也有顶风违纪的老问题,说明不正之风依然树倒根存、土壤还在,需要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
五一、端午期间是纠治“四风”的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监督管理,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做到严抓严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警为鉴,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感悟初心使命,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从政治上认识在新起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和韧劲,盯紧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和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对隐形变异问题高度警惕,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推动昌吉市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