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21-11-04 11:19:07
文章来源:木垒县纪委监委

木垒县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5起典型问题是:

1.木垒县财政局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李志锐违规发放慰问品、违规报销餐费问题。2016年至2017年,李志锐在节假日违规发放慰问品268人次,共计84400元,违规报销运动员聚餐费6490元。李志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木垒县人民检察院法警队教导员李海乾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9月至10月,李海乾连续三次参加疆外学习培训,在培训班提供食宿的情况下,违规报销伙食补助和住宿费总计2620元。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李海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木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郭刚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郭刚用账外保管的民(辅)警交纳的餐费购买礼品送礼花费6640元,接待他人用餐花费1090元,共计7730元。郭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木垒县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付荣林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8年9月,付荣林参加州级培训班,在培训班提供食宿的情况下,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1580元。付荣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5.木垒县网信办副主任王顺利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8月至2021年6月,王顺利以值班休息不便为由,超标准使用28.8平方米办公室,除去抽调至木垒县“访惠聚”办工作人员留用的9平方米办公面积,其办公室面积超出标准7.8平方米。王顺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观念缺失,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紧绷纪律之弦,守住行为底线。

中秋、国庆将至,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倡导新风正气,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守重要节点,坚决查处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易发“节日病”,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