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日期:2021-07-30 10:23:15
文章来源:奇台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不断纠治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奇台县西地镇东地村三组原组长赵多万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911月,赵多万作为西地镇东地村三组组长,利用职务之便,将本组变卖的9.84万元白杨树树木款未及时上交村集体账户,而是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14月,赵多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奇台县半截沟镇计生干事(石河子村下派干部)马旦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索要钱财问题

20204月,马旦作为半截沟镇下派至石河子村的下沉干部,利用帮助协调解决李某某林地用水工作之便,刻意刁难,先后3次向李某某索要好处费共计15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214月,马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奇台县五马场乡阿哈什胡拉克村党总支书记阿合依哈特审核把关不严致使牧民重复享受宅基地问题

20158月至12月,阿合依哈特任五马场乡阿哈什胡拉克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在明知辖区内户牧民已享有牧民定居房的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仍签批同意,致使该两户牧民分别重复享有667平方米宅基地,违反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影响了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用率。20216,阿合依哈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传达学习,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损失重大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坚决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