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的抓手,健全巡察专业人才库,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该州党委坚持“选好人、用对人”原则,州纪委监委严把入口关,多次就巡察组组长、专业人才人选推荐工作与州党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优选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优、原则性强、敢于较真碰硬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中,组建了420人的全州巡察干部人才库,其中,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各30名、巡察审计人才30名、财政(会计)专业人才30名、规划建设人才40名、党建人才150名、纪检监察、巡察干部人选110名,形成了“职业+专业”的巡察队伍结构,着力把巡察队伍打造成专兼结合的巡察尖兵。
“巡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能否选拔出优秀的人才是巡察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该州党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据了解,该州党委把选优配强巡察组组长作为提高巡察质量的关键,多次会同州党委组织部从全州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新提任的县级领导干部中进行筛选。根据干部个人岗位经历情况,重点从州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州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州直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县市人大、政协党组班子中有从事纪检、组织、巡察、审计、企业工作经历或担任过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成员中挑选了巡察组长15人、副组长15人;从州纪委委员、监督检查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其他县级干部中选出巡组组长15人、副组长15人,选优配强巡察组组长。
为推动各项监督协调协作,州党委巡察办先后与州纪委监委、州党委组织部、信访局、审计局、财政局、政法委等部们单位建立了6项协同协作机制,在互通情况、人员抽调、加强业务沟通交流、专业力量支持、成果共享共用等方面良性互动,形成了监督合力。特别是州纪委监委建立全员参加巡察工作机制,为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前,临时抽调的部分人员工作经验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巡不深、查不透,影响了巡察工作质量。现在,有了这样一支专业化的队伍,开展巡察工作更有信心,后劲更足。”该州党委正县级巡察专员李功业说道。
为优化巡察组人员配置,开展每轮巡察前,州党委巡察办根据巡察工作涉及的不同领域、被巡察部门的不同特点以及巡察工作重点,成立相应的巡察组,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有针对性地从人才库中抽调不同专业人员进行混合编组,确保巡察组人员配备到位、专业人才配备到位,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奠定基础。
“下一步,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健全巡察干部待遇保障相关制度机制,正向激励吸引更多优秀年轻干部、专业人才参与巡察工作,促进巡察队伍不断更新、良性循环,推动巡察工作质量提升。”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介绍到。(州党委巡察办 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