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证据方面,没有认真核对入党时间,把转正时间认定为入党时间,个人‘自书材料’中提取人未签字.....”近日,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组织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办案人员,针对今年上半年各纪检监察室(组)办结案件开展交叉互查互评。
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着力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强化审理职能,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始终把案件质量摆在重要位置,科学统筹、优化人力,实行业务划片指导,发挥案件审理最后一道“关口”作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从不同层面选取已审结案件4件开展互观互查工作,对自治区、自治州反馈案件中问题制作案卷文书模板进行系统讲解,组织与会工作人员从实事证据认定、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文书管理5个方面查找案卷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互观互学,找茬挑刺、交流探讨,从而使办案人员对取证、做笔录、撰写调查报告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根据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中点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同时,组织全体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区、州纪委监委新要求,深刻汲取案卷评查中反馈问题和审理常见问题的经验教训,为减少“病案”发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以往大家各办各的案,横向交流还不够,通过搭建这样一个平台,让大家分享好的做法,克服共性问题,杜绝个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交叉评查已成为该县纪委监委的一项“常规动作”,也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一项重要抓手。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将评查发现问题列出详细清单,反馈各办案部门深入整改,审理室组织“回头看”,对评查结果进行抽查,倒逼纪检监察干部苦练内功,提升审查调查质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 张庆祥 睢希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