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部署,围绕区州党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打造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现将我县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全县各级党政机关、有关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政务服务、廉洁行政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
(一)“放管服”改革方面。重点整治简政放权不到位,审批事项及事项证明材料清理缓慢,将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拆分、合并或重组继续审批,或以核准、审核、备案等形式变相审批;商事制度改革不到位,“多证合一”“一网一门一次”“先照后证”改革滞后;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资源交易“应进未进”;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等问题。
(二)“最多跑一次”落实方面。重点整治窗口服务单位信息对称性不够,公布必须提供材料与实际需要不符,办事指南准确度不高;事项标准化程度不严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不到位,办事流程复杂繁琐、制式表格材料填写内容较多;信息共享性不够,对办理同一事项,共性、基础性材料反复多次提交;“最多跑一次”事项普及性不够广,信息发布途径不够宽、影响不够大,群众知晓率不够高、办事规则不统一、改革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三)职能部门深度融合方面。重点整治机构改革职能部门合并、集中办公或按职能分流后,承接移交事项不及时、职责边界不清楚,造成职责空转、力量分散、相互推诿扯皮问题;人员深度融合不够,几个单位整合后,工作岗位调配不合理、干部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先入为主”“先来后到”思想,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所弱化等问题。
(四)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方面。重点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过程不够透明、办事环节繁琐、办理时间较长、窗口“黄牛”现象;窗口派出单位“人进事不进,事在原单位”“多头跑”,不使用一体化平台等问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业务素质低、办事能力弱、“好差评”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执行岗位职责、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及一次性办结等制度不到位,有章不循、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拖绕卡要”等损害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行为等问题。
(五)违规增加企业负担方面。重点整治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乱收费行为;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纪念品或低价购买指定商品;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物品等行为。
(六)检查执法方面。重点整治行政执法机构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违反事实认定和处罚程序、自由裁量权使用随意性大,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行政策“一刀切”;“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双随机”抽查范围、频次、方式不规范、不合理,“一公开”抽查结果不够透明,未能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反规定对同一企业反复多次进行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滥用职权,“乱处罚、乱摊派”“吃拿卡要”等行为。
(七)项目落地推进方面。重点整治前期审批效率低、项目责任部门推进不力、项目建设环境保障不力、资金拨付滞后、监督验收走过场;假签约造成签约不落地、假开工造成项目停滞,项目责任单位慵懒散浮拖,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消极懈怠等行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按目录应进必进,不履行招投标程序、擅自改变招标内容、方式,直接发包,拆分项目、化大为小规避招标等问题。
(八)企业运营管理方面。重点整治职能部门坐等企业上门反映问题和收集诉求,主动下沉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性还不够高;企业向相关部门单位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有的诉求甚至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各级领导干部包联企业流于形式,未按要求主动联系帮扶企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投资、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九)政府和企业诚信方面。重点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不履行向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等;政府类投资项目结算不及时、长期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商品信用缺失、商业信用缺失、金融信用缺失、社会信用缺失以及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列情节。
(十)惠企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区州县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出台的便企利民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落实效果不理想等问题;特别是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助企纾困政策不落实,相关部门单位敷衍了事、虚假应付等问题,解决企业对优惠政策“看得见、得不到”的状况。
二、受理方式
信访举报电话:0994-6653078 12388
举报网址:https://xinjiang.12388.gov.cn/
来访(信)举报地址:玛纳斯县民政局办公楼东侧门
欢迎全县广大企业、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监督,积极投诉举报损害和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县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受理、从严查处。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中共玛纳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玛 纳 斯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