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村党总支书记,本应该珍惜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但他却抱着侥幸心理,违规套取补偿款塞进个人腰包,在金钱面前丧失了底线,最终把自己送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碰不得……”近日,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该县董家湾村党总支原书记赵某某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立即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引起热议。有案必查,违纪必究,赵某某被查处是吉木萨尔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微腐败”零容忍的具体举措。
“小微权力”看似层次不高,但其与群众关系极为密切,运行中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侵蚀了干群关系,更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近年来,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着力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梳理村(社区)“小微权力”70项,梳理站所“微权力”28项,同步绘制流程图130张,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整合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网络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资源,采取走村入户、受理信访举报、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惠农补贴、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推动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大数据监察平台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使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处遁形。对问题集中、腐败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部门,从严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确保扎牢“小微权力”笼子。去年该县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失职失责等违纪违法问题35件41人,处分27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02件,处分72人,基层“微腐败”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县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乡村振兴建设保驾护航。”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 张庆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