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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建立“一把手”问题直报办法

日期:2021-05-01 12: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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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一把手”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围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作出明确部署。近日,昌吉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一把手问题直报办法,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州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该办法规定州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本地区(单位、系统)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在党的领导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推进不力、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等8个方面问题,必须同时向州纪委监委和州党委组织部报告;对发现的党的作风建设松懈、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监督不严、违反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有关规定等8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向州纪委监委报告;对党的组织建设薄弱、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彻底、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等6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向州党委组织部报告。同时规定,报告的问题,属于州纪委监委职责范围的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受理,属于州党委组织部职责范围的由干部监督科受理,必要时可直接向州纪委监委、州党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报告。

报告内容受理中,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承办工作人员严格按有关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违反安全保密等有关规定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知情不报或者故意瞒报、谎报、虚报的,经查实给予严肃责任追究。

“实行‘一把手问题直报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倒逼‘一把手落实落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效方法昌吉州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将一如既往的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昌吉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通过制定加强同级监督工作清单,两谈两述一评议与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谈话等措施,坚持不懈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州纪委监委驻党办纪检监察组 马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