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创新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近日,昌吉州党委常委会听取2020年度巡察工作汇报、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时,州党委书记王国和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为进一步检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不断巩固巡视巡察成果,该州党委探索建立了巡视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报告机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州县党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此次州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2020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抓好巡视巡察工作提出要求。3月以来,州县联动同步组织1155个已巡察党组织开展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全覆盖自查,州党委巡察办会同州纪委相关部室、县市纪委相关部室抽查自查整改情况,有效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据了解,为扎实抓好巡察整改,该州党委巡察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反馈、整改、日常监督、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为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基础。巡察移交阶段实行“双反馈、双移交”,在巡察反馈会上向被巡察单位移交巡察反馈问题报告及问题清单,同时向分管州领导呈送巡察反馈问题报告,双向了解掌握巡察反馈问题,明确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州党委坚持将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和州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机结合,实行州直部门巡察整改“四级联审”和乡镇(街道)巡察整改“五级联审”制度,对整改责任单位上报的整改材料逐一审核把关,紧盯整改实效,层层压责任、层层抓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督促州分管领导、牵头职能部门在全州范围内自上而下整改。自治区第八巡视组巡视昌吉州党委反馈的37个问题,目前已整改问题36个,2020年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8316个,目前已完成整改7595个,整改率达91.33%。
为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该州纪委监委建立了日常监督定期检查调度机制,集中整改期实行“周调度、月检查”、长效整改期实行“月调度、季检查”,2020年以来,已先后3次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累计发现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21个,通过监督检查,共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可操作性强、有效管用的意见建议56条,有力推动被巡察单位堵塞漏洞、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为彻底解决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州党委启动了本届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探索建立了巡视巡察整改促进、评估报告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落实,形成了巡视巡察整改一体推动、良性互动局面。”州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道。
下一步,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巡察整改自查抽查、向州党委专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报告机制内容,夯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各方责任,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迎接建党100周年。(州党委巡察办 殷飞 范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