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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开展 “微腐败”大清扫行动

日期:2021-04-28 11: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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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桌饭、几条烟、几瓶酒、几张卡,看则微小,实则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中梗阻!”。为提升“小微权力”腐败问题治理成效,近日,昌吉州纪委监委在全州范围内启动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

据了解,此次“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以州直、县(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服务中心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为整治重点范围。整治重点内容为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五类问题。

大清扫行动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查处、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由重点整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重温党纪法规,明底线、知高线、不踩红线。同时,梳理出惠农惠民政策事项83项,并逐项细化事项名称、实施起始时间、实施对象、事项标准、政策依据、具体负责解释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切实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此外,深入开展自查,做到“不漏一个工作岗位、不漏一名工作人员、不漏一个工作环节、不漏一项职责权限”,对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对自查自纠期间故意隐瞒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纪检监察机关发现,从严从重予以处理。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抽调30名业务骨干,组成9个监督检查组,开展了3轮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24个。重点查处阶段,各级党组织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州、县(市)纪委监委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与群众利益相关,且在审核、申报、审批等权力事项过程中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今年全州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576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14人。建章立制阶段,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梳理问题,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效果,对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要建立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在整治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微腐败的形式花样繁多,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此次大清扫行动的主力军,一定要勤挥“苍蝇拍”,听取真声音,解决真问题,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昌吉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州纪委监委 马蓓  任纹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