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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 全环节把控 让谈话函询过程走心不走形

日期:2021-03-17 2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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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届昌吉市委第十三轮交叉巡察反映的问题线索,请你就村民套取拆除锅炉补贴审核把关不严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在规定时限回复我委……”昌吉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在发送的函询通知书上,特别提出几点要求。

“针对该问题,我们不仅要认真核查报来的印证材料,还要走村入户找熟悉当时情况的人进行了解,要全面掌握真实情况。”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立即着手安排下一步工作。

这是昌吉市纪委监委强化过程跟进、环节把控,提高谈话函询质量的一个缩影。2021年,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抓早抓小,用心用情做好谈话函询工作,共处置问题线索133件,其中谈话函询44件,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9件,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治“小病”变“重疾”。              

针对谈话函询“千人一面”、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昌吉市纪委监委创新思路和方法,对会议研究确定为谈话函询的问题,由承办纪检监察室从组织人事、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派驻机构等了解被函询对象的履历和廉政情况。并对掌握的情况进行详细梳理、分析研究,摸清其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及个人家庭背景、任职经历、分管工作和日常表现等。在此基础上,因人施策、因情定案,设置针对性强的谈话函询问题,聚焦关键环节全过程跟进监督,不断提高谈话函询的针对性、实效性。

同时,开展侧面了解,确保谈话函询的精准性、权威性。通过向其所在单位负责人、部分干部职工、家人朋友了解为人性格、口碑等,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并与被函询干部的书面说明进行比对甄别。情况一致的,予以采信了结;情况有轻微出入的,再次进行谈话函询;对涉嫌违纪的问题,按规定转为初步核实。

此外,做实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严防“一谈了之”“一函即了”。对被函询人所作的情况说明仍存疑的开展抽查核实,对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对存在心结、情绪消极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跟进疏导谈话。对有谈话函询情况的,一律督促被函询对象在所在单位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既主动接受监督,又警示警醒其他干部引以为鉴、遵规守纪。

“我们坚持在前期做足准备工作,期间同步开展有关核实工作,后期做实监督工作,既提升了谈话函询质量,又把谈话函询绝非‘一回了之’的信号传递出去。”昌吉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更加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突出用好谈话函询,把监督“螺丝”拧紧,切实使监督无处不在,充分发挥红脸出汗醒神的作用。(昌吉市纪委监委  吴昀洁  刘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