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完善,征求意见程序不规范……请按要求进行改正。”日前,玛纳斯县纪委监委派出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在审理纪检监察组移送的案件时,坚持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查找瑕疵、对标校正,确保每起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像这样的审核把关,在玛纳斯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中已成常态。
自去年以来,该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口”,细化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工作程序,统一文书格式,为执纪审理提供操作指南。针对移送审理的案件,坚持遵循审理“二十四字”方针,从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涉案财物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对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一律退回重新补充完善。同时,精选执纪审理优秀案例,梳理常见的典型案件,以案释纪、边审边教,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52件,退回纪检监察组补充审查调查13件,提出补证建议176条。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组承办的案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综合能力,确保办理的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该县第五纪检监察组成员康鹏鹏说。
“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一定要切实把好事实关、程序关、纪法适用关,努力做到审查取证‘零失误’,措施程序‘零违反’,定性处理‘零偏差’,文书制作‘零差错’,以案件的高质量促进纪检监察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表示。(玛纳斯县纪委监委 马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