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依法治国不断推进,无论是监察工作还是检察工作都面临很多新问题、新挑战,比如办案与监督的有机统一、犯罪手段的越发隐蔽、审判为中心的证据理念、程序与实体的公平以及社会舆论对案件的影响等等,这些问题影响着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也考量着我们每一个法律人。作为监委聘任的专家咨询委员,我将积极作为,履行建言献策职责,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昌吉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超在昌吉州监委专家咨询委员聘任仪式上表示。
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当前违纪违法问题涉及领域越来越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及具体业务政策越来越复杂,为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根据区州纪委全会关于“建立涉法问题专家咨询制度,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的工作要求,昌吉州纪委监委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立工作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并首次从有关领域选聘18名业务骨干担任昌吉州监委专家咨询委员。本次受聘人员有新疆大学等高校法学方面的教授、有专业律师事务所有影响的知名律师,有法检两院多年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业务骨干,也有财政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为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专家咨询工作,昌吉州纪委监委制定了《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专家咨询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昌吉州纪委监委专业咨询人才库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明确咨询专家重点解决监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专业知识所限出现的疑难问题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重大分歧等,保障和提高工作质效。同时,《办法》明确了咨询程序和方式方法。专家咨询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负责提请,提请专家咨询的问题应当编辑成案例,拟定咨询的专家名单,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组织开展。专家咨询可采取书面咨询和会议咨询两种方式。专家咨询意见不一致的,由提请咨询部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分析形成书面意见,并由专家咨询签名备查。
为保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昌吉州监委对专家咨询工作中保密、回避以及廉洁从业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咨询专家如存在接受所咨询案件当时人请托,利用咨询时获取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下一步,昌吉州纪委监委将立足工作实际,规范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专家咨询工作,充分发挥系统外专业人才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咨询辅助作用,为受聘专家履职创造有力条件,最大程度激发专家咨询机制运转效能,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昌吉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昌吉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张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