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纪委监委“深化正风肃纪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十条措施

日期:2020-11-19 19:38:02
文章来源:纪委监委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市党委部署要求,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昌吉州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10条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打通影响营商环境的堵点断点,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昌吉市纪委监委制定“深化正风肃纪  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1.拓宽线索渠道。运用“昌吉市零距离”“清风昌吉市”等媒体监督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方式和范围,引导群众以来信、来访、来电、邮件、微信、网络“五位一体”的方式检举控告,广泛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对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及时受理、及时解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损害营商环境举报专线电话0994-123880994-2596814

2.强化执纪问责。开通问题线索“绿色通道”,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处置、挂牌督办、限期办结。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直查快办、从重从严;涉及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从严追责问责。

3.纳入专项巡察。把优化营商环境列入巡察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惠企政策落实、项目推进等关键环节,紧盯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着力发现和解决“推、拖、绕、卡、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

4.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职能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小微权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之中,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专项监督。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哨兵”作用,选取问题反映集中的部门单位服务窗口,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模拟办事、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解剖麻雀”式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做实专项监督。围绕区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28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选取有关职能部门2-3个重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建立问题台账,着力发现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置。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落实落细首问责任、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限时办结等制度,倒逼履职尽责,做到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排忧解难。

6.深化以案促改。按照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建制的要求,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警示教育大会、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督促问题突出的职能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纠治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7.设立企业监测点。在企业聘任优化营商环境监测信息员,选取一个行业一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或商会设立监测点若干个,张贴损害营商环境举报公告,实行挂牌监督,专门收集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监测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服务和作风情况。

8. 开展政企双承诺。督促职能部门党员干部签订《昌吉市公职人员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选择部分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的承诺书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引导企业签订《昌吉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承诺书》,提升企业廉洁从业意识。

9.开展遍访活动。市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基层纪委、监察信息员及有关部门对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开展遍访,详细了解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及遇到的“吃、拿、卡”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坚持每年一次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对违纪违法的扭住不放、一查到底。

10.通报正反面典型。坚持正面通报与反面通报相结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发挥正向引领作用。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昌吉形象”的良好营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