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玛纳斯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现将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原民政干事杨玉玲落实低保政策不精准导致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
2008年6月至2017年3月,时任玛纳斯县广东地乡民政干事杨玉玲,在负责该乡低保工作期间,履行工作职责不力,未按照要求认真核查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未严格落实低保评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导致违规发放低保金7.5万元。2019年12月,杨玉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玛纳斯县乐土驿镇黑梁村党支部书记陆全落实安居富民房建设工作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2020年6月,玛纳斯县乐土驿镇黑梁村党支部书记陆全在负责该村3户富民安居房建设工作期间,未按照镇党委要求安排专人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导致该村富民安居房建设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影响了全镇富民安居房建设工程进度。2020年8月,陆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玛纳斯县清水河乡贝母房子村党支部副书记阿扎提·依萨拜截留、挪用牧民合作社分红款问题
2017年11月,玛纳斯县清水河乡贝母房子村经管员阿扎提·依萨拜在负责向农户发放阿合班合作社分红款工作期间,未经村集体研究也未征得牧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以缴纳拖欠富民安居房款为由,扣留4户牧民的分红款8000元(每户20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20年9月,阿扎提·依萨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玛纳斯县六户地镇杨家道村妇联主席杨忠凤工作作风不实、落实低保政策不力问题
2013年4月至2017年6月,时任玛纳斯县六户地镇杨家道村妇联主席杨忠凤,在负责该村低保工作期间,责任心不强,未严格按照低保政策规定对享受低保政策人员情况进行核实,仍将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村民纳入低保范围,导致违规发放低保资金9231元。2020年9月,杨忠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玛纳斯县塔西河乡西凉户村经管员比塞热·乌马尔履职不到位、落实低保政策不力问题
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玛纳斯县塔西河乡西凉户村经管员比塞热·乌马尔在负责该村低保工作期间,未严格按照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对该村低保户家庭情况进行核实,对低保户注销国籍并已定居国外的事实不掌握,导致违规发放低保金1146元。2020年9月,比塞热·乌马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玛纳斯县北五岔镇田家井村党支部委员、妇联主席、计划生育宣传员包渝芳不认真履职、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不力问题
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时任玛纳斯县北五岔镇田家井村党支部委员、妇联主席、计划生育宣传员包渝芳,在负责该村残疾人补贴政策工作期间,未按要求认真核查该村享受残疾人补贴政策人员的情况,对享受该项补贴政策人员(已去世)情况不掌握,导致违规发放残疾人补贴资金1680元。2020年9月,包渝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问题,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表面上看是干部工作态度问题,但本质上都是干部作风问题。有的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自行其是、顶风违纪,有的党员干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有的党员干部对待工作消极应付,做表面文章,不作为、慢作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查处。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尽责、实干担当,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助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中共玛纳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