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服从组织的处理决定,一定牢记教训、深刻反思、认真整改、绝不辜负组织的期望。”近日,吉木萨尔县多名干部因工作履职不到位被组织诫勉谈话后,做出深刻检讨。
今年以来,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重要基础作用,着力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做在日常、严在平常,将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节假日前谈心谈话等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有力举措,筑牢夯实常态化的第一道防线,前三季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37人次,同比增长42.3%。
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有力抓手,该县纪委监委制定《操作指南》,并下发各级党组织,规范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各项谈话流程,消除了“和谁谈、何时谈、如何谈”的困惑。强化监督职责,对“零运用”的党组织加强指导、督促,对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党组织加强回访检查,多途径提升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能力和效果。前三季度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656人次,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升。
“通过县纪委监委的指导、督促,今年我们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多人采取诫勉谈话、谈话提醒,帮助干部及时纠正错误,放下思想包袱,促使更好履职尽责。”该县某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表示。
“今后,我们将综合考量所发生的问题的性质类型、情节轻重等,不断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情形及措施等方面细化规范,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提醒,不断提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精准度,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检查,对形式主义、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该”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 刘鹏 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