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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廉政意见“双签字” 扎牢监督 “防护网”

日期:2020-10-19 18:29:40
文章来源:纪委监委网站

“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收到该同志的相关信访举报……”“收到反映该同志问题线索的来信举报,正在就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建议暂缓提拔使用……”这是呼图壁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为被监督单位出具的廉政意见。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不断规范派驻机构对监督单位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双签字”,扎牢监督“防护网”,预防干部“带病提拔”。“双签字”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时,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双双签署廉政意见,共同把关。目前,已有371人次严格过“廉关”。

该县派驻机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前移关口,被监督单位所有干部选拔任用首先由派驻机构进行审查,经过被监督单位申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和回复意见成为了廉政审查的一道关键前闸,严格选人用人可见一斑。

各派驻机构重点聚焦是否有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反映、是否有已立案被调查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有“病”说“病”,不回避、不隐瞒,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中的审核把关作用。

认真建立廉政审查台帐,各派驻机构根据审查事项、时间、审查意见建立审查台帐,并对涉审材料和审核记录进行存档备查。针对被征求意见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由派驻机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回复“无意见”“不宜提拔使用”“建议暂缓办理”等书面意见,由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双签字”,形成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鉴定,并存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为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各派驻机构通过建好廉政档案等方式做好日常基础性工作,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动态更新,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确保廉洁意见回复全面、客观、准确。

“每一份廉政意见回复都倒逼我们要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签下的是一份责任。只有对被监督单位干部的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充分了解,评价干部才有底气,签字才会胸有成竹”,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树生说。

“干部选用关乎国家大计,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将责任挺在前面。实行‘双签字’制度,有利于把选人用人责任落实到人,筑牢干部选任防火墙,将‘带病者’过滤筛选出来,拒之门外”,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呼图壁县纪委监委  王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