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召开常规巡察阜康市阜新街道党(工)委、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党委、准东街道党(工)委、水磨沟乡党委反馈会。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人选王映福,州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功业、副组长杨新泉及联络员;阜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鸿铭,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相关人员;4个被巡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等参加反馈会。
州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功业同志分别向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常规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指出了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落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落实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人选王映福同志代表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阜新街道党(工)委、三工河乡党委、准东街道党(工)委、水磨沟乡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从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二是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强化担当、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三是用好巡察结果,以整改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升。巡察既是监督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向实处着力,向细处入手,认真分析巡察反馈的问题,既要重视“当下改”,更要研究“长久立”,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基层治理实效,以整改推动乡镇(街道)各项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