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纪委监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日期:2020-10-14 12:54:49
文章来源:纪委监委网站

昌吉市纪委监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实现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把纪委监委机关建设成“学习型”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特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坚持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一手抓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和区州市党委系列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中纪委和区州纪委系列重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纪检监察新知识、新业务,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思想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分享学习体会等内容。

二、学习方式

1.中心组学习时间:每月一次,由宣传部负责制定学习内容、做好学习记录,办公室通知参会领导并做好会场会务工作。

2.学习范围:市纪委监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如需扩大参加学习人员范围,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宣传部做好会议学习资料准备。

3.每次学习由书记主持,如书记因故无法参加可由副书记主持,班子成员对所需传达学习的内容要做到先学习研读,吃透精神。学习方式可使用领学、邀请州纪委领导授课、学习交流、讨论、发言等多种形式。

4.参加学习人员原则上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须提前向书记请假。

5.赴疆外、疆内考察、学习和培训的班子成员,要将自己的学习、收获形成报告,在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发言。

三、学习要求

1.树立良好学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概念,养成勤读书、勤思考的习惯,克服浮躁情绪,挤出时间学习,静心用心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2.严格学习纪律。坚持开展每周五中心组学习,实行学习笔记调阅制度,不定期由书记调阅其他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检查学习情况。宣传部要在每次中心组学习后及时形成《学习纪要》,并按时呈送给全体领导班子成员。

3.突出学习成效。宣传部要按时做好每周中心组学习计划,精心准备学习内容,增强学习针对性、有效性。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适时组织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提高学习质效。

四、附则

本制度自20196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