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总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玛纳斯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2日)
杨 忠 勇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玛纳斯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玛纳斯县纪检监察工作换挡提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县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定不移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一)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发挥了领学促学作用。
(二)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地见效。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等突出问题。紧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及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旅游兴疆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紧扣坚持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大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区州党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三)强化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督查督办机制,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实地调研行政审批“一站式”建设,为民办事效率明显提升。
(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进一步得到纠治。坚定不移纠治“四风”。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严查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扎实开展政治体检,坚决纠正政治偏差。持续发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回访督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完善制度。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清理专项治理,拓展延伸了巡察效果。
(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基本职责进一步强化。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推进完善两个责任“四张清单”,聚焦“关键少数”,注重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作用,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抽查检查、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配合区州纪委监委开展群众工作督导等监督形式,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督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实效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精准适用每一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严管厚爱,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行为。实施精准有力问责。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着力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
(七)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第一时间向州纪委监委、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与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机制,推动依法、精准、高效履职。有序设立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对派驻机构严格执行“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并赋予相应的监察权。规范借调派驻机构干部帮助工作审批程序,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办法、强化统一管理,增强监督效能。
(八)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减存量、遏增量。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全年开展“走读式”谈话实现“零事故”“双安全”。实行乡案县审,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深化教育警示。开展第21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举办“纪法铭于心、廉洁伴我行”知识竞赛、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九)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将机关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确保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转作风、树新风。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学纪法、强本领、提质量”全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学好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培训课程光盘和讲义,开展“清风大讲堂”、专题测试、“岗位大练兵”等工作。
过去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团结一心、奋力拼搏,付出了艰辛努力,推动我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第一,必须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只有坚持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才能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玛纳斯落地生根。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只有坚守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站稳人民立场,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厚植党执政的根基。
第三,必须始终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担当,坚决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边学习、边调研、边实践、边总结,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有什么问题就及时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断破除体制性障碍、疏通机制性梗阻、推动政策性创新,才能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四,必须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一体推进“三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树立战略思维、保持战略定力,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第五,必须坚守依规依纪依法的政治标准,不断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只有主动对标依规依纪依法基本要求,自觉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才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第六,必须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只有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正风肃纪反腐第一线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精神,在反腐惩恶的具体实践中提升追求卓越、一丝不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的特殊之年,也是玛纳斯县全面推进功能区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也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持之以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州党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及时跟进学,抓住本质精髓,力求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滋养初心、引领使命。继续抓好主题教育有关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发挥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组织上下联动作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真正解决问题,不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二)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研究制定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具体措施,通过清单监督、对账监督、分类监督、跟踪监督等多种方式,提升监督针对性,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紧紧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旅游兴疆以及县委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县域内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三)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以“防致贫、促增收”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梳理盘点问题线索,对中央、区州党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再次“回头看”。深入乡镇、村(社区),紧扣“六个精准”,落实“七个一批”,推进“三个加大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牧区后发赶超,确保在小康路上不落一户。对搞数字扶贫、虚假扶贫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严肃查处。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抓住典型案例、抓好教育整改,结合不同领域实际情况,既抓顽瘴痼疾,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保障和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要发挥基层组织监督作用,各乡镇党委要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督查督办,压紧压实相关基层部门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乡镇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紧盯基层“小微权力”,出实招,求实效。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监察信息员的作用,建立“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及运行流程图,推动完善村务监督工作规程,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坚持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促进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规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协助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贯彻落实,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规范制定政治生态动态评价办法,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形成合力;健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严格执行“两为主一报告”,强化向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请示汇报,加强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的领导。由县纪委监委统筹,深入推进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整合乡镇纪检监察力量,建立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协作办案、异地交叉办案等机制,强化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乡镇制度的落实,着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执纪难题。要深化派驻(派出)机构改革。按照“强监督、抓协同、建机制、提素质、压责任”的总体思路,健全完善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一体运行机制,落实好“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述责述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与派驻(派出)机构、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和基层党组织协同联动的工作制度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衔接统筹制度,协助制定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协调的制度机制。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区州纪委监委安排,依法有序推进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要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规范监察业务运行流程,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对监察措施使用情况监管的有效举措,确保依法规范行使。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在线索移送、案件审查等方面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建立涉法问题专家咨询制度,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五)持续强化专责监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创新突破。要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发挥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持续盯住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把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作为重要任务,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要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等“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整改,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要严格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关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发挥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派出)机构作用,派员参加联系、监督乡镇、部门单位有关重要会议,动态更新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活页夹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大对谈话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制定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制度机制,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督促党务、政务、司法和其他领域主责部门把办事公开制度落实到位,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执纪执法,及时发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方面的问题。精准善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以纪法刚性约束保障工作落实。要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实行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严肃性和公信力,对不当问责、滥用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巡察巡访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要深刻理解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责任使命,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巡察整改要求的监督。坚持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要配合州党委对乡镇党委的巡察工作。制定巡察组组长、联络员岗位职责和“巡察后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报备制度和县委巡察办定期向州党委巡察办报告工作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要推动县委巡察与县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把监督落实到一线。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常规、专项、机动和“回头看”等巡察方式,高质量完成年度巡察任务。要强化对乡镇纪委巡访工作的指导督导,增强上下联动监督效果,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巡察成果运用机制,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要完善巡视巡察反馈、移交和回访督查等机制,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七)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要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以及违规公款旅游、收送电子红包、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私车公养、大办婚丧喜庆等隐形变异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持续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年”成效,强化精文减会,改进督查考核,减轻基层负担,不断促进基层干部集中精力抓落实。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让顶风违纪行为无处藏身。要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相关制度漏洞,督促有关部门细化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务差旅、评比表彰、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方面规定。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始终做到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八)持续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立足岗位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依纪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区州党委《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关于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要求以及“放管服”改革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进一步把握维护稳定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推动企业帮扶“直通车”“企业说事日”制度落地见效。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厘清市场与政府、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完善政商交往行为规范,健全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按照州纪委监委《关于持续深化开展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县委“强管理、重服务、转作风”要求,对“推、拖、绕、卡、要”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对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在企业违规持股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要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建立行贿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在办好案件、查清问题的同时,切实保障涉案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推动营商环境不断净化优化。
(九)持续减存量、遏增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严肃查处部门单位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要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分析问题根源,推进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管理短板,切断利益输送链条,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推动全县各部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执行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配合党委(党组)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利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切实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十)持续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要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双重领导制度,自觉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表率。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始终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和发扬斗争精神,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要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公道正派,加大干部培训管理和选拔任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配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面向县内县外,选用一批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等方面人才,优化干部结构。要坚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双目标要求,深化“纪校合作”平台,研究制定干部素质提升培训计划,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派下去与选上来、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干部培训。通过“一周一考、一月一练、一季一讲、一年两赛”实战练兵,着力培养政治坚定、理念先进、纪法兼通的专业化队伍。要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政治家访,做好干部身心健康调适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合理诉求,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比学赶超。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