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奇台县委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奇台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促进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手、不知止,触碰纪律底线。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一、奇台县住建局房产管理局行业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张其斌在廉租房、公租房管理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1年至2017年,张其斌在担任奇台县住建局房产管理局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在廉租房、公租房管理过程中失职失责,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及时收缴房屋租金,给国家资财造成较大损失。其中,对2011年至2015年公租房262户累计欠租金86.38万元未进行收取,于2016年9月才将此款陆续收回;对2016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欠租金132.38万元未进行收取,于2017年年底才将此款陆续收回。2019年12月,张其斌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奇台县五马场乡原安居富民干事尼合麦提·努尔卡里甫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问题
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尼合麦提·努尔卡里甫在担任五马场乡安居富民干事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段某的吃请,涉及餐费500余元。2019年12月,尼合麦提·努尔卡里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三、奇台县乔仁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胡斯曼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5月,胡斯曼在担任乔仁乡副书记、乡长期间,使用单位为其配备的公车多次拉送妻子、孩子办理私事。2020年1月,胡斯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奇台县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张彦文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张彦文在担任奇台县城镇供排水公司党支部书记、奇台县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期间,在单位定点商店购买泸州牌老窖白酒、伊力牌小老窖白酒及玉溪牌软盒香烟等共计1.31万元,用于公务接待。2020年4月,张彦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件部分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其中既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有享乐奢靡问题。有的不履行监管责任、失职失责,有的将公务用车挪作私用,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有的在公务接待时上烟上酒、违规接待。这些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高压线”下顶风作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政治立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聚焦主责主业,在做深做细监督职责上下功夫,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