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日期:2020-10-10 15:13:29
文章来源:纪委监委网站

按照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一届州党委第十轮巡察共派出五个巡察组,于2019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对10个乡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昌吉市佃坝镇、庙尔沟乡,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凉州户镇,木垒县东城镇、英格堡乡,奇台县老奇台镇、七户乡,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五工台镇等党委班子和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

二、巡察主要内容

本轮巡察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法规,坚决贯彻“两个维护”,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乡镇党委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州党委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四气”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重点聚焦乡镇党委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实施村居项目工程、发展大宗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乡镇、资金资产管理使用、土地发包租赁和工程项目监管、政策法规宣传、惠民政策落实、国家通用语言学习使用、宗教事务管理、民间高利贷整治、矛盾纠纷化解和“村霸”黑恶势力打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同时,对群众反映以上10个乡镇党委班子及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巡察组也要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为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设立了联系电话和联系信箱,在被巡察乡镇周边设置意见箱,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并严格保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昌吉市佃坝镇、庙尔沟乡;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14;电子信箱:905859266@qq.com(佃坝镇),1278387615@qq.com(庙尔沟乡)。

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凉州户镇;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24;电子信箱: 350383677@qq.com

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木垒县东城镇、英格堡乡;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64;电子信箱:371525259@ qq.com 

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奇台县老奇台镇、七户乡;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84;电子信箱:1241278773@qq.com。 

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五工台镇;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94;电子信箱:1504431846@qq.com。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现巡察人员有违纪问题,可向州党委巡察办举报,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56号州纪委监委办公楼;联系电话0994-2238750。

特此公告

                     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