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新户镇原党委书记周新元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用途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木垒县新户镇在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过程中,擅自改变扶贫项目资金用途,未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扶贫项目监督不到位,致使7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时任新户镇党委书记周新元,对此负有直接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周新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最大程度降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