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白杨河乡西泉村党员孟清洋醉驾案2019年1月8日,孟清洋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木垒县X189木新头线2千米+300米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孟清洋血液乙醇含量为265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12月,孟清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大石头乡动物防疫检疫站原站长杜曼·阿特西拜醉驾案2019年3月29日,杜曼·阿特西拜驾驶机动车在县X194双博线2千米+200米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杜曼·阿特西拜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311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12月杜曼·阿特西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九级降为十二级)处分。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向文醉驾案2019年7月4日,卢向文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X2809新建路2千米+500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卢向文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70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12月,卢向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程杰醉驾案2019年3月11日,程杰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新建西路2千米+200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程杰血液中乙醇含量217mg/100ml,属醉酒状态。2019年12月,程杰受到降低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十级降为十二级)处分。
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努尔见·哈依沙醉驾案2019年8月8日努尔见·哈依沙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花园路2千米﹢100米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属醉酒状态。经鉴定,努尔见·哈依沙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93mg/100ml。2019年12月,努尔见·哈依沙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工资档次由13-26降为13-22)处分。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从以上五起案例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纪守法。
中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