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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多措并举 激发派驻机构内生动力

日期:2020-09-01 19:53:57
文章来源: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木垒县纪委监委针对派驻机构管理制度不完善、干部业务能力不足、不会监督等问题,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工作规范,细化完善干部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制度,积极探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持续激发派驻机构内生动力。

为确保派驻机构能高效顺畅的开展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木垒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从“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以及运转机制、工作程序、后勤保障、管理考核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范。该《办法》分为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737条,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定期与派驻机构干部约谈、派驻机构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和指导派驻机构职责履行和工作落实。

紧盯“关键少数”,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廉洁自律的情况;紧盯关键事项,加强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全过程监督,抓好制约、监督、公开三个重点,严肃纪律,强化管理;紧盯关键节点,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主动出击,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实现“全面监督”向“重点监督”的转变。

严格落实 “每天一学、每周一考、每月一练”的学习制度,突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根据派驻机构干部的整体情况特别是新任纪检监察干部情况,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素质要求,在课程安排上做到具体化、规范化、科学化。重视学习培训方法的创新,采取案例分析、跟班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增强交流与互动。通过3期专题培训,有效解决了部分派驻机构干部因“半路出家”带来的“本领恐慌”问题,提升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能力。

今年以来,该县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专项检查69次,发现问题264个,提出工作建议37条,参加被监督单位会议43次,提出纪检监察建议5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派驻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木垒县纪委监委 陈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