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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始终坚持守土有责 --阜康市委书记、天池管委会党委书记 李成辉

日期:2015-05-07 12:13:20
文章来源:纪委


  主体责任关键在“主”与“责”两个字,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要亲自抓执行、抓落实,要用“责任归位”促进“责任到位”。阜康市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全面实施“高起点、高效率、高密度、高频次、高标准”的“五高”工作模式,切实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纪保障。

  一是统筹谋划高起点。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等方式,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区州党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精神要求,市委书记、市长率先垂范,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别开展落实“两个责任”集体谈话活动。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任务分工方案》,将17项46条规划任务细化分解到72个部门单位,将“两责任”、“两为主”的具体措施写入文件,使责任落实有依据。印发了《阜康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天池管委会、产业园、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工委等5类单位的不同性质,分别制定反腐倡廉绩效考评细则,使责任确定更加科学全面。在市纪委全会上,市委与各基层党(工)委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责任追究办法,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改进作风高效率。我们创新实施了“节点检查常态化、专项整治常态化、重点治理常态化、监督整改常态化、曝光问责常态化”的“五化”工作法,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1名科级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报销学费案进行实名通报,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

  三是权力监控高密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党政同责,四个分工不分家”、“双报双管一审查”、公共资源交易、拦标价审计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16个部门71项行政审批项目变更合并为26项。加大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市“廉政账户”收到主动上缴礼金、礼卡价值4.5万元,全市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得以持续好转。

  四是宣传教育高频次。突出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宣传,向22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共发放《致全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一封信》,及时进行节前提醒。向全市领导干部发放《致全市领导干部配偶和家属的一封信》,强化干部及家属廉洁从政的意识。借助《阜康零距离》政务微信,建立《瑶池清风》栏目,定期发送中央、区州重要会议精神、廉政故事、廉政时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信息等,截至目前,共发放廉政贺信900余封、发送廉政语音提示700余条、发送廉政微信11期,印发《明镜鉴读》4期,发至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进一步展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五是支持工作高配备。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全面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和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共梳理133个,保留或继续参与的17个。按照人均5.5万元的标准为市纪委提供经费保障,乡镇纪委副书记全部为副科级实职,办公经费达到了人均3万元,办案经费每个乡镇(街道)5万元,有效保证了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