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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以“红脸出汗”推动“干事流汗”

日期:2020-08-06 21:15:39
文章来源:纪委

  “衷心感谢县领导对我进行这次教育意义深刻的提醒谈话。这不仅是对我的鞭策,更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和信任,今天的谈话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对我思想触动很大,教训也极为深刻,我会以此为戒,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管理好、监督好我所分管的部门的各项工作及人员,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近日,玛纳斯县教育局负责人在一次提醒谈话中谈到。

  今年以来,玛纳斯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1至7月,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9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8人次,第二种形态98人次,第三种形态5人次,第四种形态15人次。

  玛纳斯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疫情防控、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及时对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注重“四种形态”间的相互转化,区分情形、区别对待,对主动交代问题、知错就改的党员干部给机会教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严重违纪违法干部严肃处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为避免出现一处了之的现象,玛纳斯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  25名受处理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鼓励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全身心投入工作。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机制落实,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洪荒之力”,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不仅能及时纠治问题,还能帮助干部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要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治病救人,以‘红脸出汗’推动‘干事流汗’。”玛纳斯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玛纳斯县纪委监委  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