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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审联动+上下联动+提级交叉巡察” 推进提升新一轮巡察工作质效

日期:2020-07-16 20:23:09
文章来源:纪委


  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下,如何有力有序、高质量推进新一轮巡察工作?昌吉州纪委监委在7月10日召开的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作出明确安排部署,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作战”有效方式,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形成更加有效的监督合力。

  新一轮巡察工作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中央巡视办关于市县“三个聚焦”监督要求,结合中央和区州党委当前重点工作,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常态化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自治区党委“1+3”工作要求等内容作为巡察重点,采取“交叉巡察、上下联动,提级巡察、巡审联动”模式,对15个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实行州、县党委“双授权”方式,28个县(市)提级交叉巡察组分别对7个县市的84个部门(单位)整体异地交叉开展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着力破解县市熟人社会、人情因素制约监督等难题。

  “按照安排,这次我被派到其他县市进行新一轮巡察,开展交叉巡察,让我从心理上提前卸下了“人情包袱”,感觉更超脱,更容易放开手脚,我一定带着问题下去,带着成效回来。”参与本次提级交叉巡察工作的玛纳斯县委巡察办主任王建新深有感触地说。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巡察联动工作,州党委巡察办提前详细制定州、县部门、企业及营商环境监督重点清单,各巡察组对照69条问题清单,精准有效开展新一轮巡察。为保障巡察质效,统一选派7名巡察工作经验丰富的指导员,同步进驻7个县市全程开展巡查业务指导。同时,实行巡察组组长负责制,一轮一授权,一轮一分工。州党委巡察办按照进驻动员、中期督导、听取汇报等程序,深入各县市开展调研指导,对各巡察组质效进行积分制管理,建立巡察定期沟通、重要问题“一事一碰头”等制度,始终将巡察工作“十个一”和“三个十”制度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打好巡察监督“组合拳”,一体推进全州巡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高质量发展。

  “巡察联动要重点瞄准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发力,巡察州县部门(单位)要做到‘八个紧盯’,巡察国有企业要做到‘十看’,巡察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要突出‘十查’,切实提高巡察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州纪委监委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