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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党办组督促“第一种形态”运用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日期:2020-06-30 13:31:46
文章来源:纪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监督执纪要运用“四种形态”,其中“第一种形态”就是第一道防线,是保护爱护党员干部的第一个关口。

今年以来,驻党办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协助、监督驻在单位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州党委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重点科室管理追责暂行办法》,疫情期间,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名违反规章制度的干部的运用了提醒谈话。驻党办组还针对被监督单位“斋月”期间值班备勤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协助被监督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 从安排部署、在岗备勤两个层面区分责任、明确职责,变“纸令”为“指令”,将力戒形式主义上升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高度,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反思,深入推进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各被监督单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6次,有效形成“一针不补,十针难缝”警示效应。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都是从小问题逐渐演变成大问题的。在日常监督中,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这无疑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赵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