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啃食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必须下大力气开展专项整治,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财权、事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微腐败’无处藏身。”在近期开展的昌吉州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站所“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上,昌吉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
从今年6月开始,昌吉州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整治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站所“微腐败”问题,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查处、建章立制3个阶段8项措施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通过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在落实低保、临时救助、惠农资金补助等惠民政策方面吃、拿、卡、要问题;解决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发包、资产处置等方面优亲厚友问题;解决为民办事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问题;解决电子支付、微信红包等隐蔽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解决把“一桌饭、几条烟、几瓶酒、几张卡”作为利益交换条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无原则乱办事问题;解决在土地征收补偿、土地流转、“三资”管理使用方面截留套取、虚报冒领问题;解决基层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基层“微腐败”问题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什么问题突出我们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力争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调查处置在一线,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乡镇纪委监督的力量。”说起此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时,奇台县七户乡纪委书记杨学亮说道。
近年来全州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发生在基层的占78%,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基层“小微权力”的运行监督用力不够,存在薄弱环节。此次开展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从畅通举报渠道、聚焦重点领域、拓宽监督检查、从严执纪审查、强化整改问责等方面入手,聚焦基层腐败比较突出的问题,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听取民声、了解民意,全面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监察员和监察信息员“前哨”作用,围绕专项整治七大内容,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统筹乡镇(街道)纪(工)委力量,开展两轮次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问题突出的采取提级办理,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针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做好“后半篇”文章,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构建长效管用的“微腐败”治理体制机制。
“专项整治‘微腐败’是一项常态长效工作,必须以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导向,一类一类抓、一件一件抓,持续发力、精准施治,力求实现基层‘微腐败’标本兼治。”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昌吉州纪委监委 董芳 吴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