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党员,政治站位不高,表率作用没有发挥,以后我要更加敬畏党纪党规,把所有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积极调整心态,更要引以为戒……”这是昌吉州纪委监委对一名受党纪处分科级干部进行回访时的一幕。
今年以来,昌吉州纪委监委为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成监督检查组通过自查自纠、交叉督导、互查互评、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州7个县市2019年下半年以来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及时发现、纠正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回头看”与回访,在规范纪律处分执行、回访教育和科学运用反馈结果方面精准施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执行纪律处分决定过程中有一名党员干部处分决定讨论程序不规范,仅在支委会上进行讨论,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一名党员的党纪处分仅在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上宣布,未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两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有误……”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现场互查互评时说。
在互查互评过程中,各监督检查组聚焦处分决定执行关键环节,从处分决定讨论、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执行及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核查,通过查阅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会议记录、支部讨论记录、受处分人员人事档案、工资变动审批表、年终考核结果等,全面核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有力推进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我和分管领导经常与他进行谈话,鼓励他积极工作,他是业务骨干,对过去所犯的错误思想认识较为深刻,能正确对待。处分期内,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较好完成各项工作,得到了领导、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在座谈中一名党组织书记评价受处分党员现实表现时中肯地说道。
州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始终坚持“小范围、重实效”的原则,通过与受处分人员单位领导、支部书记等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在了解受处分人员现实表现的基础上,“面对面”与受处分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受处分后的思想认识、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对组织的诉求。帮助其缓解外部压力、卸下思想包袱,做到轻装上阵。
“此次回访,我们派出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共对22名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及时将回访教育情况向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反馈,并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档案。我们将针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再次进行定期、不定期‘回头看’。”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在州纪委监委总结会上汇报说。
“查处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根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体现了组织对每一名受处分干部的关心与关爱,更是纪检监察机关做细做实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的有效举措。”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昌吉州纪委监委 董芳 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