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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办法 为实干担当者鼓劲撑腰

日期:2020-06-10 10:51:44
文章来源:纪委

       “经昌吉州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反映木垒县某乡镇党委书记利用职务之便,乱扣职工工资;擅自给予他人处分、虚开维修费、工程发票报销用于送礼、购买高档烟酒、将工程项目私自承包给亲属等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当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在核查情况反馈会上宣读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通知书后,反复被多个工作问题举报的该乡镇党委书记顿时如释重负。
      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激励作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彭某某深有体会。在回访过程中彭某某表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为我卸下了包袱、消除了顾虑,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特别感谢组织对我的关怀和温暖、信任和保护,今后我会更加严格遵照法律程序,秉公执法,将每一个案件判决结果执行到位,还百姓公道,还法律公正。”

      “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对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规范检举控告秩序,营造群众监督良好环境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州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出台《昌吉州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既是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重要举措,也是向社会及广大群众传递出纪检监察机关要为踏实做事、敢于干事者鼓劲撑腰,向失实诬告陷害行为“亮剑”的信号,充分体现了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办法》明确了开展澄清工作的主要原则、适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该《办法》出台后,昌吉州纪检监察机关对近年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一次全面大起底、大清查,对仍未办结的信访举报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已办结的失实信访举报件建立专门台账,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澄清证明。对已澄清证明的个案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主要查看审批程序、澄清对象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效果、澄清工作相关资料、回访情况等。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承办部门将澄清相关材料整理后归入被检举控告人廉政档案;定期关注澄清对象思想动态,回访了解其工作状态,通过再谈心再谈话,切实消除澄清对象干事创业顾虑,激励其担当作为;将澄清工作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组织(人事)部门,说明不实举报情况及澄清结果,避免干部因不实举报在相关考核、提拔交流、考察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受到影响,努力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抓细抓实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实现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和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有机统一,在全州上下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董芳  王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