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排名靠后,作为党委书记,内心很愧疚,说一千道一万还是思想上不够重视,责任意识欠缺,我将以此次提醒谈话为契机,进一步把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近日,昌吉州直机关3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受到昌吉州直属机关工委和纪委监委派出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提醒约谈时,1名党组织书记表态说。
此次集体提醒约谈,派出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领学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的相关内容,州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通报了3个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州直机关工委书记对3名党组(党委)书记从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2018年以来,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昌吉州纪委监委派出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将谈话提醒作为加强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体现抓早抓小,着眼防微杜渐,配合州直机关工委连续3年对州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不力、党建绩效考核排名靠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党员违纪被处理人数较多或党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并进行跟踪整改,以此让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在经常性的提醒“敲打”中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
“提醒针对靶向、谈话结合问题,通过‘见人见事见思想’的谈话,确实让我们看到了自己抓党建、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受到约谈提醒的党组织书记说。(派出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