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发起夺取脱贫攻坚战最后胜利总攻的要求,推进阜康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市纪委监委全面启动“10+X”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通过多举措强化震慑作用,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
此次全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和整治涉及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补贴、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耕地力保护补贴等10个方面。
为确保监督精准有力,整治扎实有效,该市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4个监督检查组,4个执纪审查调查组、1个审理工作组、1个宣传保障组,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各组组长,将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等力量进行重组,实现了全员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格局,坚持组长负责制,实施1+2+3工作制度,即,每天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2天听取一次进度汇报、3天进行一次工作汇总。
“坚决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此次在开展10个专项督查检查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拓宽督查检查范围实现“10+x”,目的是确保以贫困群众为中心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让违纪违法问题无处遁藏。”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社会保障兜底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组成,由于我们的工作不实不细,存在低保分类动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们接受纪委给予的处理决定,并坚决予以整改”。市纪委监委在督查中发现民政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占全市扶贫领域查处案件的81.5%,在宣布给予民政局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时,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阜康市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和整治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实地查看职能部门工作落实到深入村(社区)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再到对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市纪委监委坚持“五个不放过”,即,问题线索不放过、核查细节不放过、调查不彻底不放过、整改不过关不放过、社会评价效果不满意不放过,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扶贫领域督查检查和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2019年以来,阜康市纪委监委狠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因时因地制宜,运用“1+5”即,专项巡察+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派驻监督、群众监督、部门自查自纠等方式,构建“链条式”“嵌入式”监督模式,全市累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4件,问责党员干部54人。(阜康市纪委监委 李荣华)